2018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3-09 11:12  安徽行政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招生对象
  • 二、考试内容
  • 三、考试方式
  • 四、鼓励政策
  • 1.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
  •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
  • 五、报名和录取
  • (一)报名
  • (二)录取
  • 六、管理与就业
  • 七、有关要求
  • (一)省教育厅成立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
  • (二)各市
  • (三)各招生院校成立由院校主要负责人为组
    

皖教职成〔2018〕1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淮北市职教办,有关本科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精神,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2018年我省继续实施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现将《2018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职成处     饶庆眉  0551-62831846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陈  静  0551-62849086

省教育厅高教处     朱永国  0551-62831868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陆仁阳  0551-63612552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肖丙生  0551-62655100 。

安徽省教育厅

2018年3月6日



2018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为进一步深化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完善现代职业教育系统培养体系,大力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强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现就做好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并已按规定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其中,文化课考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专业理论满分200分。

技能测试总分为250分,计入总分。150分及以上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

知识部分和技能测试部分合计总分750分。

艺术、体育、学前教育类等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可合并实施。

三、考试方式

文化课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2018年3月25日。

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均由对口招生院校命题、组织考试并阅卷评分。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由牵头本科高校负责命题、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评分。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招生院校官方网站公告。

四、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经招生本科院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五、报名和录取

(一)报名

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考生必须于3月5日-9日参加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统一报名。

对口招生专业报名: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平台报名获通过后,方可参加应用型本科院校对口招生考试专业报名(具体时间、方式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每位考生可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

(二)录取

本科对口招生和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经学校测试合格的考生,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考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招生院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定其他单项低控制分数线。

各院校拟录取学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工作于2018年4月20日完成。

六、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七、有关要求

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是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重大改革,事关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各市教育部门、各有关本科高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招生考试工作。

(一)省教育厅成立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对口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招生管理与指导工作。省教育厅职成处会同高教处、发展规划处、考试院、教科院共同制订对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对口招生院校,审定各分类招生院校的对口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发展规划处做好对口招生计划的管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制订《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并实施文化课统一考试及录取工作,负责对招生院校的考务指导工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会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对招生院校考试内容进行指导,协助审定对口招生人才培养方案。

(二)各市(含省直管县)教育局负责当地对口招生的宣传、组织工作,统一审核当地考生的专业技能资格及各类获奖证书,组织文化课统一考试,指导属地中职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对口招生考试。各中职学校要指导学生理性选择报考院校,组织学生安全、有序参加对口招生考试。

(三)各招生院校成立由院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招生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考试工作。要从严把控免试资格,严格把握录取质量。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院校结合实际制定面试方案,组织开展面试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检查和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相关规定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各招生院校根据就业状况、生源情况以及学校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等,确定报考资格条件,制定分类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报省教育厅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制定招生章程,报省考试院备案并统一发布。以上申报材料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省教育厅职成处信箱zcc@ahedu.gov.cn。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

原标题:2018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职成〔2018〕1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淮北市职教办,有关本科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精神,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2018年我省继续实施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

2016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有关本科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精神,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2016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现将《201

2015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

2015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加强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的规范管理,现就2015年对口考试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畅通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

2021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志愿填报指引

时间:2021年3月26日10:00至31日16:00。地点:考生可以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集中填报志愿,也可以自行填报志愿。网址:gkbm.填报前准备: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参加高考报名成功后获取的以2134开头的14位考生号;2.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不要使用360、QQ等第三方浏览器。3.一部手机用于接收验证码,手机号码为报名时填报的“联系

2022年安庆师范大学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安庆师范大学2022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安庆师范大学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四、办学地址: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菱湖校区);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龙山校区)五、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招生类别学费(元/生·学年)备注旅游管理495相同及相近专业4900表演430相同及相近专业8000黄梅戏表演方

2018年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应用型本科院校对口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操作规范》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21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招考〔2018〕2号)的规定,我院制定了《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操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8年2月26日2018年应用型本科

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

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已于2021年10月29日结束。少数考生因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段内报名,提出补报名申请。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在不影响考试管理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决定组织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具体工作安排如下:1.补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9:00至22日16:30。2.补报名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 2018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精神,我院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号)要求,制定了《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8年3月15日安徽省20

2018年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精神,我院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号)要求,制定了《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8年3月15日安徽省20

2016年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网上填报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招考〔2016〕25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网上填报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广德、宿松县教育局:为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网上填报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安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