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教育主管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类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工作。一、美术学专业(一)专业介绍培养掌握绘画(包含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等)、美术史论、美术教育的基础知识、技能与基础理论,具有创新意识,具备美术创作和实践能力、艺术鉴赏和品评能力、当代美术教育观念、美术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的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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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1〕2号)要求,长江职业学院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湖北高职单独招生章程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1〕1号)要求,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