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11-29 10:45  广西艺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 第一条 学校全称
  • 第二条 学校性质
  • 第三条 办学类型
  • 第四条 教学单位
  • 第五条 学科专业
  • 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第七条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及生源情况拟定..
  • 第八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
  •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
  • 1.广西生源
  • (1)除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外,其它考试..
  • (2)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专业不单独编制..
  • 2.外省生源
  • (1)美术设计类、书法类专业取消校考,使用各省级统考
  • (2)组织校考的广编类、播音主持类、舞台..
  • (3)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专业全国按不分省计划编制
  • 第十条 普通二本类专业面向部分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 第十一条 我校除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
  • 第十二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除美术设计类、..
  • 第十三条 普通二本类专业按分省分专业计划面向部分省
  • 第十四条 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
  • 第十五条 各省
  • 第十六条 专业考试中凡有一门以上
  • 第十七条 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
  •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
  • 第十九条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
  • 第二十条 填报我校志愿,凡参加我校组织校..
  •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
  • (一)美术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
  • 1.按文化成绩排名录取的专业
  • 2.按文化、专业成绩6
  • 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
  • (二)广编类、播音主持类、舞台表演类、民..
  • 1.按文化、专业成绩6
  • 2.按文化、专业成绩5
  • 3.分乐器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
  • 4.分舞蹈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
  • 5.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
  • 6.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
  • 7.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
  • (四)其它规则
  • 1.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不录取非一志愿生源
  • 2.成绩同分时的处理
  • (1)按文化成绩从高分-低分排序录取的专业
  • (2)按专业成绩从高分-低分排序录取的专业
  • (3)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
  • 3.综合分的计算方式
  • 二、普通二本类专业
  • (一)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
  • (二)我校艺术与科技、风景园林、广播电视..
  •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严格按照成绩排序,..
  • 第二十二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
  • 第二十三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
  • 第二十四条 演奏类专业招录的乐器种类
  • 一、音乐表演(演奏)管弦类
  • 二、音乐表演(演奏)键盘类
  • 三、音乐表演(演奏)民乐类
  • 四、流行音乐
  • 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六、音乐教育
  • 七、艺术管理
  • 第二十五条 我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
  •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语种
  • 第二十七条 音乐学
  • 第二十八条 考入我校就读的本科学生,按..
  •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
  • 第三十条 我校2022年各专业新生入学..
  •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 第三十二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
  •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及生源所在省
  •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
  • 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
  • 第五章 招生范围
  • 第六章 入学考试
  • 第七章 录取规则
  • 第八章 录取要求
  • 第九章 入学及学费标准
  • 第十章 奖、助、贷政策
  •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广西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060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西校区)。

第二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单位。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艺术学院;证书种类:硕士研究生颁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学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3年,本科专业学制4年,专科(高职)专业学制3年。

第四条  教学单位:学校下设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培训中心等15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左右。

第五条  学科专业:学校现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0个本科专业,11个高职专业。学校已实现艺术学门类5个一级学科设置全覆盖,在国家布点的艺术学门类29个基本专业、4个特设专业里,我校已设置30个,覆盖率达到90%,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见下表:

序号

学院

考试(专业)

类别

招生专业(方向)

说明

(详见招生简章)

1

人文学院

美术设计类


艺术管理

招收美术设计考生

2

美术教育学院

美术学(美术教育)


3

美术学院

绘画


4

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2022年暂停招生

5

设计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


6

视觉传达设计


7

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2022年暂停招生

8

产品设计


9

服装与服饰设计


10

工艺美术


11

动画


12

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2022年暂停招生

13

中国画学院/

漓江画派学院

中国画


14

影视与传媒学院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5

建筑艺术学院

环境设计


16

环境设计(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

2022年暂停招生

17

造型艺术学院

雕塑


18

公共艺术


19

绘画(壁画)


20

绘画(装饰绘画)


21

中国画学院/

漓江画派学院

书法类

书法学


22

影视与传媒学院

广编类

广播电视编导


23

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2022年暂停招生

24

影视摄影与制作


25

播音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26

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2022年暂停招生

27

舞台表演类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


28

音乐学院

民歌演唱类

音乐表演(民歌演唱)

仅招收广西考生

29

音乐学院

音乐演奏类

音乐表演(演奏)


30

流行音乐

招收流行演奏考生

31

音乐学 (中外合作办学)

招收演奏考生

32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招收演奏考生

33

人文学院

艺术管理

招收演奏考生

34

音乐学院

音乐演唱类

音乐表演(演唱)

招收美声、民族唱法考生

35

流行音乐

招收流行唱法考生

36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招收演唱考生

37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招收演唱考生

38

人文学院

艺术管理

招收演唱考生

39

音乐学院

音乐学理论类

音乐学(音乐理论)


40

录音艺术类

录音艺术


41

作曲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42

舞蹈学院

舞蹈表教类

舞蹈学


43

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


44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以舞蹈为主,仅招收广西考生

45

舞蹈学院

舞蹈编导类

舞蹈表演(现代舞)


46

舞蹈编导


47

国标舞类

舞蹈表演(国标舞)


48

美术学院

普通二本类

美术学


49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学


50

人文学院

艺术史论


51

影视与传媒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52

建筑艺术学院

艺术与科技


53

风景园林


54

影视与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学


55

广告学


56

人文学院

文化产业管理


      备注:上表中序号1-47项招生专业(方向)全部为艺术类专业,48-56项为普通二本类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实施;下设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再检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

第七条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及生源情况拟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计划》。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环境设计(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专业2022年暂停招生。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我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西藏、新疆投放分省计划,详见我校后续发布的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说明。

第八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计划编制原则具体如下:

1.广西生源

(1)除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外,其它考试类别编制所有专业的分省分专业计划。

(2)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专业不单独编制广西分省计划,全国按不分省计划编制。

2.外省生源

(1)美术设计类、书法类专业取消校考,使用各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录取,面向部分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2)组织校考的广编类、播音主持类、舞台表演类、音乐演唱类、音乐学理论类、录音艺术类、作曲类、舞蹈表教类、舞蹈编导类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录取时,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予以安排招生计划。

(3)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专业全国按不分省计划编制。

第十条  普通二本类专业面向部分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五章  招生范围

第十一条  我校除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仅招收文史类考生外,其它专业文理兼招。

第十二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除美术设计类、书法类专业面向部分省份(不含港澳台)招生,其余专业面向全国招生。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教育(以舞蹈为主)仅面向广西招生。

第十三条  普通二本类专业按分省分专业计划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

第六章  入学考试

第十四条  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各省(区、市)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如涉及到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统考有达标要求的,按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我校2022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请考生自行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第十六条  专业考试中凡有一门以上(含一门)科目缺考或考试成绩为零的,不能取得该专业考试的合格资格。

第十  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区、市)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入学考试。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十九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所使用的考生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不含加分项。普通二本类专业录取时,所使用考生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含加分项。

第二十条  填报我校志愿,凡参加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和专业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相应类别(专业)的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使用统考(联考)成绩的省份和专业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省份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资格且达到各省艺术统考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由我校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分别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不设文、理科分数级差。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

)美术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

1.按文化成绩排名录取的专业: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

广西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外省考生录取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统考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6:4计算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

广西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计算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外省考生录取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统考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统考(联考)专业成绩6:4计算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设计类、书法类除以上1、2项述及专业以外的专业。

广西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外省考生录取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统考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广编类、播音主持类、舞台表演类、民歌演唱类、音乐演奏类、音乐演唱类、音乐学理论类、录音艺术类、作曲类、舞蹈表教类、舞蹈编导类、国标舞类本科专业

1.按文化、专业成绩6:4计算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计算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5:5计算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计算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分乐器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表演(演奏)、流行音乐。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乐器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分舞蹈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表演(国标舞)。

按男女生比例为1:1进行录取,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舞种(拉丁舞、摩登舞)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5.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艺术管理、舞蹈学。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6.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广编类、播音主持类、舞台表演类、民歌演唱类、音乐演奏类、音乐演唱类、音乐学理论类、录音艺术类、作曲类、舞蹈表教类、舞蹈编导类、国标舞类除以上1、2、3、4、5项述及专业以外的专业。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7.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且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

(四)其它规则

1.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不录取非一志愿生源。

2.成绩同分时的处理

(1)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2)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3)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的专业: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3.综合分的计算方式

综合分的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为专业满分的成绩,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如专业满分为300分,即文化折合成绩=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文化折合成绩、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如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比例为6:4,即综合分=文化折合成绩×60%+专业成绩×40%。

二、普通二本类专业

(一)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4个专业招收普通本科文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科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二)我校艺术与科技、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5个专业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第二十条  录取时,严格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到相同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第八章  录取要求

第二十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等妨碍学习的疾病;音乐(含演唱、演奏、作曲、录音)、舞蹈、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正常,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正常;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流行演唱方向)专业身高一般应达到男170CM(含)以上、女158CM(含)以上;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专业身高一般应达到男173CM(含)以上、女163CM(含)以上;舞蹈表演(现代舞)、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身高一般应达到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要求男女生比例为1:1。

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方向)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

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

第二十  演奏类专业招录的乐器种类:

一、音乐表演(演奏)管弦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二、音乐表演(演奏)键盘类:钢琴、手风琴。

三、音乐表演(演奏)民乐类: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三弦、二胡、民族打击乐。

四、流行音乐:电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爵士鼓、萨克斯。

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招收演奏类乐器为钢琴的考生。

六、音乐教育: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

七、艺术管理:以上演奏类招录乐器种类均可报考。

第九章  入学及学费标准

第二十  我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广西物价部门正式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二十  新生入学后,我校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语种。

第二十条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三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六条,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第四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学生可向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符合条件者将被录取进入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如已完成国内三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第四年课程的学习,第四学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二十八  考入我校就读的本科学生,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选拔,成绩优异者,经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十九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十条  我校2022年各专业新生入学后的教学区域安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自行查询。

第十章  奖、助、贷政策

第三十  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自治区、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缓交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广艺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广西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有不符的,按照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  本章程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  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 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771-5333130。

原标题:2022年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广西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8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前身是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

2022年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招生简章

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简称广艺附校)1958年建校,是一所有60多年办学历史的公立中等职业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属广西艺术学院。现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中国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德育课题先进实验学校。学校现有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等自治区级示范专业,拥有一支高职称、高学历、教学

2022年广西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类别招生专业(方向)专业说明、要求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要求其他说明02美术设计类艺术管理招收美术设计类考生。授予艺术学学位。取消校考使用对应各省统考子科类统考成绩。具体使用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官网、官微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文件,终以《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招生专业对应各省统考要求详见我校招生官网、官微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艺

2022年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精神和要求,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全、公平、科学、有序地开展我校2022年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校考”),根据

2022年广西艺术学院公布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成绩通知

各位考生:我校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已完成评分工作,现将成绩查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校考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b..cn/)“本专科招生系统入口”—“成绩查询”栏目,凭“校考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校考成绩查询。二、校考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

2022年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南宁考点)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春节后南宁考点现场校考(以下简称“南宁考点校考”)将于2022年2月20日在南宁举行。考生范围包括区外(省外)的音乐学理论类、录音艺术类、作曲类考生,以及广编类复试的考生和春节前因涉疫而延期的美术设计类的区内考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鉴于目前疫情形势对南宁考点校考工作带来的影响,为确保校

2022年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对

2022年广西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一览表(仅适用于广西考生)

学院考试类别招生专业(方向)专业说明、要求学费(元/年)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录取办法(摘要)人文学院02美术设计类艺术管理招收美术设计类考生。授予艺术学学位。12000现场考试:1.色彩2.素描专业合格,按文化排名美术教育学院美术学(美术教育)12000美术学院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35000(另见说明)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

2022年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广西考生有关事项通知

各位广西考生:我校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现将广西考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考试安排请各位广西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b..cn/)或艺术升(https://),按照系统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广西考生允许不超过3个考试类别的兼报,但必须一次性完成兼报类别的选择

2022年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广西考生美术设计类、书法类资格线

各位广西考生: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及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广西考生实际预报名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校考广西考生美术设计类、书法类资格线公布如下:考试类别校考资格线对应统考子科类美术设计类226美术类书法类255书法类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成绩达到我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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