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考试过程中,各承办市招考办和省内各招生院校要将当天的考试情况表(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以电子邮件或文本传真方式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邮箱:
2.专业测试结束一周内,各承办市及省内高校要将《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场违规记录表》(见附件)、相关证据、加盖市招考办或学校公章的违规考生信息登记表及电子版,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室(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106室,邮编:250011,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j@sdzs.gov.cn)。

(三)录取时间要求招生院校要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任务并按时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传录取考生信息。否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视为全部录取并予以代录取,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专业考试(一)美术类专业考试1.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承办考试,有关高校负责评卷。2.考试科目: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随机编排,并于2014年1月5日前将编排信息发至市招考办。《准考证》由市招考办

(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1.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4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省自2015年开始将陆续实施非美术类专业统考。2.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3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3.普通高校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要求认可本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成绩的院校,要在招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1.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承办考试,有关高校负责评卷。2.考试科目: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随机编排,并于2014年1月5日前将编排信息发至市招考办。《准考证》由市招考办发给考生本

(四)发放合格证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后,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各学校要在《合格证》中明确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发送给考生,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合格证》中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数据库里的信息保持一致。

投档录取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其它高职(专科)专业有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的按文化成绩排序投档。(一)本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

(二)高职(专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1.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其它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在全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其它院校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

(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

(六)报送考试情况表1.专业考试过程中,各承办市招考办和省内各招生院校要将当天的考试情况表(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以电子邮件或文本传真方式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邮箱:2.专业测试结束一周内,各承办市及省内高校要将《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场违规记录表》(见附件)、相关证据、加盖市招考办或学校公章的违规考生信息登记表及电子版,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室(地址:济南

(五)报送合格考生库1.省内院校于2014年5月30日前、省外院校于6月5日前,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WEB方式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数据库结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各高校上报的数据库里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数据库里的一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