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五条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四)各招生学院按专业(研究所)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具体复试工作。专业(研究所)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研究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专业(研究所)复试小组成员应由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和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专业(研究所)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参加我校今年的研究生复试。

二、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1、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组长:薛凌云成员:徐兵、祝磊、夏朝霞、吴开华、杨勇考生申诉联系人:陈爱红、沈蔡娴电话:87713531、87713530

1、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9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组长:王毅刚副组长:范文琪成员:王强过山陈巍张辉华李赫考生申诉联系人:陈巍联系电话:86878500

1、学院成立硕士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9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唐向宏副组长:孙闽红成员:罗美华、李光球、赵知劲、李齐良、王海泉、姚英彪、何雅丽考生申诉联系人:楼浩英联系电话:86919123

1、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9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孔万增副组长:夏涛成员:包健、田晓、张君辉考生申诉联系人:包健联系电话:86919110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