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文学史知识,包括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和外国文学发展的大体状况及著名作家、作品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此项工作;2.成立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招生、考试与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3.成立招生专业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专业技能考试评分等具体工作;4.成立监察与保卫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全程监察、试卷的保密和考场安全保卫工作;5.成立综合协调工作小组,负责工作协调与媒体宣传工作;6.成立后勤、财务工作小组,

3.能写作与学习、生活、就业相关的常用应用文体,具备应用文写作的基本能力。

第十六条中职学校或考生根据我院的招生专业情况每个考生可报考两个专业志愿。

⑦中职学校打印《2012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盖章和学生报名材料一起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四条学校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邮政编码:523808

第八条学校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8.公文(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的写作

8.公文(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的写作。

8.公文(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的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