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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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或向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监督和保证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1、学校全称:东南大学隶属单位:国家教育部学校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二号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电话:025-传真:025-电邮:zhaoban@.cn网址:http://zs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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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工作章程;(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四)客观、公正地完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

第七条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四)客观、公正地完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

第七条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四)客观、公正地完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

第七条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工作章程;(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四)客观、公正地完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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