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宣传组(责任部门:宣传部、各系(分院))主要职责:负责考录前校园宣传;考录期间现场摄像;负责校内及校外网络、报纸等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保送生招生考核工作。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招生办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6日-3月25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打印《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

交报名材料及领取准考证2013年4月19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缴纳报名考核费回执,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以下手续:(一)领取单独招生准考证。(二)打印《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三)普通高中毕业生交由所在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考试等级证明,“三校生”交由

(三)特长分(满分100分)符合特长分条件的单独招生考生,获得特长分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4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特长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特长分总分。1、技能等级证书加分。2010年7月1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初级一项加15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25分。本项

5、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纪检监察办法,监督单独招生工作。

2、综合素质考核组:负责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织测试命题、评卷、成绩评定等工作;

3、特长分评审组:负责“特长分”的评审和“推荐生”职业能力倾向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