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将结合学院自身发展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着力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切实提升安全类人才培养培育工作水平,从而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优秀人才,为湖南法制建设服务。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优秀人才,为湖南法制建设服务。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的原则,通过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较高的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优秀人才,为建设法治湖南、平安湖南服务。

指导思想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2、单独招生工作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湖南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的实施方案》(湘教通〔2015〕55号)有关精神,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学院今年继续实行单独招生。为使今年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文件精神,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更好的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促进湖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2、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省教育厅领导下,遵循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

1、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促进湖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

指导思想和原则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建立多元化选拔机制,遵循“公开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具有突出专业技能或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提高学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

指导思想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将结合学院自身发展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着力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切实提升安全类人才培养培育工作水平,从而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