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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注意事项

2013年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注意事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5 11:11:14 提问时间:2018-05-13 13:20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3年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二阶段

    1楼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地点: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

  • 中专学校

    2013年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8月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楼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 我要读技校

    2013年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一阶段

    3楼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

  • 中专学校

    2013年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名额

    4楼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有3个专业16个研究方向可以招生。预计招生规模100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名额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适当调整。招生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 中专学校

    2023年济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注意事项

    5楼

    2023年济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注意事项

  • 我要读技校

    2014年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注意事项

    6楼

    八、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2.考试科目详见“济宁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3.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研招办为考生免费提供招生简章,有需要者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4.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 我要读技校

    2021年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注意事项

    7楼

    2021年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注意事项

  • 中专学校

    2018年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注意事项

    8楼

    九、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2.考试科目详见“济宁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3.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研招办为考生免费提供招生简章,有需要者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4.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 中专学校

    2019年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注意事项

    9楼

    九、注意事项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2.考试科目详见“济宁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3.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研招办为考生免费提供招生简章,有需要者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4.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 中专学校

    2013年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注意事项

    10楼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二)未尽事宜请参照“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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