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考生如同一性质获奖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5、符合我院照顾政策加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证明需有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一门科目等级为A,加10分录取;二门及以上为A,加20分录取;

(4)考生如同一性质获奖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1)同一系列竞赛在不同级别获奖取高级奖励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

第十三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5)本条内加分政策为累计加分,累计高不超过20分,分数记入专业素质考试成绩;

(3)本条内加分政策为累计加分,累计高不超过20分;

(3)加分政策为累计加分,但累计高不超过40分,分数记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3)加分政策为累计加分,但累计高不超过40分,分数记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