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生必须具有学习钢琴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单手大指和小指能伸展到八度。
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注:考生必须具有学习钢琴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单手大指和小指能伸展到八度。
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2首,其中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
(2)考生须背谱演奏,自带钢琴伴奏或CD,须提供演奏和伴奏原版乐谱。
(3)以器乐作为主考项的考生,须在指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15种,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萨克斯管、小号、长号、大号、古典吉他、爵士鼓、电子琴、二胡、古筝、扬琴。
(4)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3.评分标准
器乐主考项满分为70分,器乐副考项满分20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器乐主考项满分为70分,器乐副考项满分20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4)作品的程度及完成的质量。注:考生必须具有学习钢琴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单手大指和小指能伸展到八度。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注:考生必须具有学习钢琴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单手大指和小指能伸展到八度。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1.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综合表

(2)旋律模唱。根据现场音响进行旋律模唱,长度为4至8小节;不限定唱名法,不需唱出唱名。名法,不需唱出唱名。名法,不需唱出唱名。

考试性质和目的考核或检测考生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选拔出具备一定音乐发展潜能的2013级音乐表演专业的合格新生。

考场要求:1.考生全部在候考室候考。2.考生按抽签顺序考试。3.考生进入考场区域禁止喧哗、饮食,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4.考生务必服从考务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内候考,不得随意走动。5.考生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区域内停留。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总分满分100分。总分=视唱练耳得分+主考项得分+副考项得分

(2)以钢琴为副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弹奏1首钢琴作品。注:①考生弹奏练习曲的速度应基本按照指定教材标注的速度,反复记号不用反复弹奏。②主考项考生须自备所选车尔尼练习曲级别组的全部曲谱。③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抽考作品片段。

(4)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注:考生应符合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身高要求,并且五官端正。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2.考试内容和形式以声乐为主考项或副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考试曲目自选,唱法不限。(1)考试时自带钢琴伴奏或CD,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的原版五线谱。(2)外国歌剧咏叹调不能移调演唱,其他歌曲可移调演唱。

(3)能较好地体现作品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