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通讯地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25011。

4.缴费确认:考生缴纳完报名费后,需登陆自主招生网填写缴费信息、等待学院报名审核。

1.录取规则:按照《浙江浙江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三)报名考试费:110元/人,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费汇款至我院银行帐号或到我院财务处现场缴费。户名: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工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账号:汇款用途:自主招生报名费(注明学生本人姓名和报考专业)备注: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缴费回单

(三)报名考试费:110元/人,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费汇款至我院银行帐号或到我院财务处现场缴费。户名: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工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账号:汇款用途:自主招生报名费(注明学生本人姓名和报考专业)备注: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缴费回单

(二)材料确认: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2013年3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材料邮寄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1、报名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执行;3、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或者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4、浙江省普通高考(单考单招)报名证复印件一份(A4纸);

1、笔试测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操作技能测试时间:2014年4月13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8:30~4月13日16:30。

(一)2013年11月22日,将自主招生申请文件及招生方案报省考试院;

(一)2013年2月28日,将自主招生申请文件以及招生方案报省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