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报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除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外,仍需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并合格。
(二)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其规定的投档办法向我校提供档案,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可。
(三)对体育测试成绩优异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且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课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其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录取专业应为大学城校区非艺体类专业。

附则(一)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新公布的政策为准。(二)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三)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

学籍管理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属于我校在册学生,其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籍和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邮政编码:401331联系电话:(023)(体育学院诸老师)、(校招办)网址:

(二)资格审查1.初审:我校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4年1月7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2.复核:初审通过者将集中进行资格复核,请考生带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3张,于2014年1月10日9:00-17:00在大学城校区招生办公室参加资格复核。

报名及测试流程(一)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重庆师范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可在重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上下载);2.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名材料请以特快专递寄至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

报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

招生项目及计划项目为田径、篮球(男女均可),计划招生人数65名。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第十五条高水平运动员、重庆市属艺术特长生、特殊教育(信息与资源)、运动训练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要求见各分类招生简章,分类招生简章未涉及部分以本章程内容为准。

录取(一)拟报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除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外,仍需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并合格。(二)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其规定的投档办法向我校提供档案,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