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4.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于4月11日—12日17:00前到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信息确认。

学校简介1.学校全称:东营职业学院。2.校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4.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6.2010年学校被评为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并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标志着我校

1.联系电话:0546—,,,,。

7.学校基本情况: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之学校占地1902亩,建筑面积40.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藏书128万册,在校生15600人。现有专任教师668人,双师素质教师375人,建立了704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设有8个二级学院,开设59个专业,形成了以石油化工等专业为龙头、适应黄蓝经济区建设发展的九大特色专业群。学校

东营职业学院2013单独招生有关事项1.招生计划约为1500人,招生专业暂定有石油化工生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会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影视动画、园林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食品营养与检测、金融管理与实务、学前教育、初等教育、音乐表演、文

其他事项(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三)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四)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其他事项(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三)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四)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东营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有关事项1.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夏季高考春季高考计划合计学制学费文史理工类别计划石油化工生产技术3030 60三年5000应用化工技术3030 60三年5000应用化工技术 化工9090三年500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030 60三年5000机电一体化技术2525 50三年5000机电一体化技术(对口) 机电8080三年5000石油工程技术2020 40三

其他事项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3.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4.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其他事项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3.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4.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