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计划
各高职(专科)院校,可结合自身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照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的2%—10%的比例安排。
2、院校考核
各高职(专科)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组织考试,可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为基本依据,结合综合素质情况,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和灵活多样的录取方式。对普通高中学生,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录取;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主要依据中职校或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成绩录取。学生确认录取后原则上可不参加2014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3、录取工作
2014年4月20日前,各高职(专科)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名单(按附表内容),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并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

(二)招生计划各高职(专科)院校要结合本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各高职(专科)院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计划数要占本校新生招生总规模30%以上。各高职(专科)院校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具体计划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下达执行。各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按应届毕业生数30%以内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

(九)文史、理工类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及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时间:7月28日―30日。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3日—7日录取。

中职单报高职招生(一)报名工作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二)品德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社会考生由乡镇或社区服务中心),根据考生本人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评价。对考生综合评价的标准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身心健康。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中职单报高职招生(一)报名工作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二)品德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社会考生由乡镇或社区服务中心),根据考生本人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评价。对考生综合评价的标准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身心健康。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高职(专科)线上(文史220分及以上,理工200分及以上)未被录取考生,可上网补报志愿。

(三)报名方法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推优学生材料于4月15日前交省招生考试院。推优生名单统计表须报电子文档。

(三)招生方法1、招生计划各高职院校,可结合自身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照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的10%-20%的比例安排。2、院校考核各高职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组织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考核;对中职毕业生,

(三)招生方法1、招生计划各高职(专科)院校,可结合自身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照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的2%—10%的比例安排。2、院校考核各高职(专科)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组织考试,可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为基本依据,结合综合素质情况,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和灵活多样的录取方式。对普通高中学生,主要依据普

(三)报名方法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报名时领取中职推优档案袋和中职推优表格,填写签字盖章汇总后,于4月15日前交省招生考试院。推优生名单统计表须报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