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
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等省考生采用本省2014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加试入围通知书,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按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专业志愿,直到满足计划为止。
3、在文化成绩入围,校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2021年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等省考生采用本省2016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加试入围通知书,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按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美术类、音乐类和

1、凡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音乐、舞蹈事业,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录取办法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浙江、四川等省考生采用本省2017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省按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和舞蹈类,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

录取办法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等省考生采用本省2013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加试入围通知书,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按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美术类、音乐类、

录取办法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入围资格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浙江、四川等个别省份采用本省2018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入围资格,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省按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

3、在文化成绩入围,校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报考办法1、考生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重复考试。按生源省要求必须使用省联考成绩录取的省除外。2、参加校考的考生须提前登陆“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校考报名系统”(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在各省指定的考试报名时间内持该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到我校在各省指定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方可终确认考生身份。3、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

录取办法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等省考生采用本省2014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加试入围通知书,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按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美术类、音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