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9月入学。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南医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方式“单招”为高职(专科)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的一项试点工作,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单招”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1.报名时间、办法:考生在3月5日8:00至10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或http://),进入“2014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在3月21日8:00至26日17:30到我院第三教学楼三楼招生与学籍科提交报名材料,确

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层次学制计划数学费/年630201护理专科3年306000元住宿费:900或1200元/年;教材费:按学年收取,多退少补。以上收费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6、被录取的考生于6月10-13日到我院报到交费,并于当年秋季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9月同时入学。

免试入学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7.获奖证书或技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入学待遇及毕业文凭“单招”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9月入学。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南医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入学待遇及毕业文凭“单招”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9月入学。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南医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入学待遇及毕业文凭“单招”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9月入学。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南医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入学待遇及毕业文凭“单招”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9月入学。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南医学院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