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填报注册入学志愿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填报志愿,向我院提出申请;
2.根据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和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册我院的考生,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注重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均满足考生第一志愿;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有专业特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院审核:
(1)艺术特长生:在县(区)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或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技术创造: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技术发明创造或技术更新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4)等级证书: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5)技能竞赛:在校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
(6)思想品质方面: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在见义勇为、好人好事方面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中职学习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就业处认定的考生;
(7)学习成绩:在中学学习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单科考试文化成绩、专业理论成绩、或实践技能成绩比较突出的考生;
7.除艺术类与普通类之间专业不可调整外,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可调。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1)具有专业技能特长,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2)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3)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4)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5)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的考生。

基本情况国标代码:13100招生代码:1952/1657高校全称:金肯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省属民办高校学历层次:高职(专科)学习年限:三年办学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金铜路2号

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学生公布。

学院简介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全国三八红旗手、江苏省原政协委员鲍莉萍女士于1996年8月投资创建,2000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南京市江宁区,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毗邻。校园占地830余亩,依山傍水,园林式建筑风格,亭台楼阁交相辉映,春涛湖畔湖波荡漾,是学习生活的理想之所。经过14年的改革发展,学院已经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导,以机械、汽车、建筑与

奖、助、贷政策学院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金肯奖学金、勤工助学、伙食补贴等多种资助奖励政策,每年有近15%的学生获国家助学金,30%以上学生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品学兼优生每年获得奖金额度高达1万元以上。2014级新生高考成绩达第二本科提档线一次性奖励3000元/生;在高中获得县(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荣誉称号,学院一次性奖

填报条件1.艺术类(美术)报考我院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试不合格视为D级),需要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成绩,文化分和美术专业?均达到省控线,可以填报我院志愿;2.普通类(注册入学),报考我院注册入学专业的考生,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作限制,注册入学均需通过省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包括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学费:人文社科类12000元/年/生,理工科14000元/年/生,艺术生15000元/年/生;住宿费:1500元/年(空调间)。

录取办法1.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1)具有专业技能特长,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2)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3)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4)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5)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的考生。

录取办法1.凡符合填报注册入学志愿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填报志愿,向我院提出申请;2.根据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和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册我院的考生,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注重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均满足考生第一志愿;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