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考核的总分数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手续:学院于4月14日至4月18日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三)已被本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考。
(四)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专科)学习。以上考生于4月7日前到我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五)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六)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命题、考试与评卷(一)基本能力测试及专业素养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面试。(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三)评卷工作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报名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时间:3月7日至4月7日,逾期不再办理。(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在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本院的报名办法,考生登录本院网站(http://www.)进行查询和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14位考生号(准考证号)和18位身份证号及院校要求的相关信息。(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按统一要求的格式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

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济南经十东路6088号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50200咨询电话:0531-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3月7日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指导思想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的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的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考试安排(一)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时间考生类别科目考试形式考试地点4月14日9:30-11:30文理文化基础笔试9:30—16:00对口基本能力面试(二)考试科目及形式:文理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测试;对口考生考试内容为基本能力测试。1、文化基础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参照普通高考基本测试内容,总分360分(语文150,数学150,英语6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文理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测试;对口考生考试内容为基本能力测试。1、文化基础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参照普通高考基本测试内容,总分360分(语文150,数学150,英语6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语测试语种为英语,根据上级精神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2、对口考生基本能力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本专业基本知识掌握能力,总分

(五)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的考生;3、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4、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

录取(一)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考核的总分数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录取手续:学院于4月14日至4月18日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三)已被本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