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学费据国家有关规定,济宁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交学费,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设立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增加考生经济负担。学校还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研招办为考生免费提供招生简章,有需要者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共有内科学、外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等3个专业方向可以招生。预计招生规模40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名额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适当调整。

5.对研究生招生的全过程实施协调和监督,并及时处理和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023年济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违规处理

2021年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违规处理

八、违规处理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

八、违规处理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

七、违规处理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