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拓宽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的渠道,鼓励和吸引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全面、培养潜力大、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综合测试合格者,专业安排将根据其所填志愿,综合各项测试情况来确定。

(十)正式录取通知书在收到生源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保送生录取名册后一周内寄至各位新生。

(五)专业志愿填报请参考《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计划保送生的招生计划数列入国家核定的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总数内,招生计划30名。外语专业的保送生数量原则上控制在10到15名,具体视保送生质量和测试结果确定。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十一条学校本科各专业二年级及专科专业一年级学生在顺德校区学习,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专业学生二年级在湖南长沙国防科技大学进行基础课程学习,之后回校本部学习。第十二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及调整学科招生计划,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

4.体检表的原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申请材料由考生和所在中学填写完毕后,加盖中学公章,并于2014年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邮件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预留备份)。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南方医科大学委托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为拓宽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的渠道,鼓励和吸引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全面、培养潜力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