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条退学学费规定:学院执行国家、省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第六条学院办学体制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统一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4800元/年;理科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订的标准执行。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七条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作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以水利为特色,以工科为优势的综合性院校,具有50多年职业教育办学历史。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水为魂”的办学理念,秉承“上善若水”的品格,敞开“海纳百川”的胸怀,专注内涵发展,打造核心竞争力,是全国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高校就业工作优秀院校和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荣获“山东省文明校园”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946

第三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4、艺术类专业,按《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