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统考达艺术本科线)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需达到本省市普通类专业本科线)为前提。各省市高招办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各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美术类专业,设考的所有省市按录取规则统一排序录取。不设校考的省市按录取规则分省各自排序录取。影视演艺类专业,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统一排序录取的省市,将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换算成750分,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除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外,其他各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大类(即专业考试方式及录取规则相同的一类专业)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方向调剂录取。专业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影视演艺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第一志愿未达录取线,而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4、鼓励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优秀考生报考我校(被推荐考生总体成绩排名须在本校考生中排名前10%以内,每校推荐学生不超过3名)。校长推荐考生经我校专业测试和材料审核合格,取得专业校考合格证的,录取时可享受专业成绩加5分(按专业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或总成绩加10分(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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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20:31

6、上述专业成绩优秀的考生,录取时英语等小分要求可以从原标准降低5分。 (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考虑)

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可参照国内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14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规定如下: 1、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 在我校各招生专业中,美术类专业(除SIVA-德稻实验班三个专业之外)面向部分省市组织

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及保障制度 我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依据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市,美术统考成绩在本省统考排名前5名以内的录取考生,文化分达普通类专业一本线的录取考生,以及校考各专业中专业成

1、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 在我校各招生专业中,美术类专业(除SIVA-德稻实验班三个专业之外)面向部分省市组织专业校考,另外部分招生省市认可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SIVA-德稻实验班三个专业面向全国组织专业校考。影视演艺类专业将面向全国各省市组织校考。 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

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3年11月 *本招生章程的解释权归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专业2014年录取规则备注雕塑、绘画、工艺美术(文物修复)、公共艺术按照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与信息设计、包装传播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室内与景观设计)艺术与科技(会展设计与策划、演出空间

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共有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公共艺术、表演、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含各专业方向),总计招生987名(以教育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2014年,我校将开设“SIVA-德稻实验班”。实验班将分别在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建筑艺术设计)、动画专业中,各

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网上咨询窗口进行网上咨询。 本校网址:www..cn(或www.siva.) 招生热线(工作时间):021-、

(一)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统考达艺术本科线)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为前提。各省市高招办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各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美术类专业,设考的所有省市按录取规则统一排序录取。不设校考的省市按录取规则分省各自排序录取。非美术类专业,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统一排序录

(一)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统考达艺术本科线)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需达到本省市普通类专业本科线)为前提。各省市高招办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各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美术类专业,设考的所有省市按录取规则统一排序录取。不设校考的省市按录取规则分省各自排序录取。影视演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