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侧重审核申请人的毕业学校与专业、品德、学术水平及其在所报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并打印考生准考证。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处、部提供的在校证明);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的可适当放宽;

(5)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