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部分:学术型硕士招生简章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国统一考试)

四、录取(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二)政治、外语、总分达到国家下达的分数线。专业主课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随后按专业主课高低分专业排名、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以拟招生名额为依据。

六、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4年所有录取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将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公布学费标准,实施奖助制度。

(二)考试内容与时间:1.初试:(1)政治;(2)外语(英语一、日语、俄语);(3)音乐专业基础(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曲式分析〈曲式分析方向考生考考复调分析〉);(4)音乐专业主课(详见附件二)。2.复试:(1)专业主课(考试曲目不得重复初试内容);(2)面试。3.考试时间:(1)初试:2014年1月4日至1月6日。(2)准考证获取: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五、学习与学位授予(一)学制为三年。(二)表演专业硕士生必须须完成毕业学位音乐会(不低于60分钟)。(三)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者,经音乐学院教授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学硕士学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

一、培养目标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七、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联系部门: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教学办公室电话:010-68932217音乐学院2013-10-8附录一:2014年音乐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学科名称:音乐学专业代码:1302Z1院系代码:010研究方向专项(器种)导师姓名声乐表演与教学理论研究美声民族孟新洋、林晶、乌云陶丽、黑力、乌日娜、那红、李小峰、斯琴高娃、韩昌梅、曹章琼器乐表演与教学理论研究双簧管朴长天小提琴、中提琴姜素民小提琴安莲实、庞振国二胡董锦汉、李英古筝张珊马头琴齐·宝力高、张全胜扬琴许学东钢琴崔锦兰单簧管金光日圆号陈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一)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统考网上报名(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3.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