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十三条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采取文化课笔试+专业潜在素质面试+在高中学业品德综合评价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600分。
(1)测试科目及分数:
文化课笔试。语文、英语各150分。共300分;(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加试数学100分为参考分)。
专业潜在素质面试,200分。
高中学业品德综合评价,100分。
(2)测试时间及测试内容:
1、2014年4月13日笔试
上午8:10―10:10语文 10:30―12:00英语
下午14:30―15:30数学
2、当日下午13:30―17:30面试
面试内容:仪容仪表、口语表达能力、与人交流能力、心理素质、价值观、艺体特长、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和相关专业(职业)常识等。
3、高中学业品德综合评价
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在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以母校推荐分为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予以相应加分。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5月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七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取得联系,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二十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努力,积极进步,学院设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鼓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上各种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按时发放。对经济困难学生有资助措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及通信地址:
咨询电话:0371―67822631 67822632 67789995
传 真:0371―67789995 招生网址:http://www.***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须水工贸园
邮 编:450042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0371-67822631/67822632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
日 期:4月18日
第一批:上午第一场(9:30-11:00),第二场(11:30-12:30);
第二批:下午第一场(14:30-16:00),第二场(16:30-17:30)。
(具体安排请查看准考证)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为了提高单独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合作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校校长,副组长: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成员:教务处、学生处、发展与质量管理处、纪检监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核、录取中的重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下设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考务工作办公室,成立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十二条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下设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考务工作办公室,成立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十二条我校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为了提高单独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合作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校校长,副组长: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成员: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决定单独考试招生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机构及职责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组长:李书峰、文广轩副组长:王庆国、徐永清、张建军、石国河、毛艳、王振超成员:王少华王庆华刘亚东郑璇肖靖李晓东张贺玲孙权何蜀川

2020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书峰、樊豫陇副组长:徐永清、毛艳、王振超成员:郑璇王庆华刘亚东王少华肖靖李晓东张贺玲孙权何蜀川朱宇薛国芳李俊李立功职责: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工作组职责工作标准命题考务组组长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岳俊华、樊豫陇 副组长:徐永清、毛艳、王振超 成员:郑璇王庆华刘亚东王少华胡华李晓东张贺玲李玫孙权何蜀川潘宁薛国芳李立功 职责: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工

组织机构及职责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书峰、樊豫陇副组长:徐永清、毛艳、王振超成员:郑璇王庆华刘亚东王少华肖靖李晓东张贺玲孙权何蜀川朱宇薛国芳李俊李立功职责: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第十三条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