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奖者文化课免考,按满分记。

(二)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学院设有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助学金等20多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高奖助额21000元。奖助学金可覆盖全院30%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

资格审查(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二)核准名单在学院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审查。(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网上打印签字)。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4.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

1.全体考生参加。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民政干部学校;考试时间:150分钟。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技术学校)学生处:廖荣涛主任联系电话:028-地址:四川成都金沙路42号

第五章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考核办法报名方式(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www..cn/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二)每位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资格审查(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二)核准名单在学院网上公布,在公布

第四章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计划已参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招生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网上打印签字)。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4.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项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三等奖者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奖者文化课免考,按满分记。

(四)免试项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三等奖者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奖者文化课免考,按满分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