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规定的学年标准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
(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院将在招生网(http://cuc.***.cn/zs)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电话:0591-22868667
网址:http://cuc.***.cn/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上街镇大学城学府南路
邮编:350117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二○一四年十二月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电话:0591- 网址:http://cuc..cn/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上街镇大学城学府南路 邮编:350117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

第十条艺术类录取原则艺术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不采用专业级差调配原则,而采用专业志愿清调配原则。录取原则:

招生专业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费(元/生?年)美术学本科四年19000动画本科四年19000产品设计本科四年18000音乐表演本科四年19000注: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

第十一条艺术类录取规则1.福建省考生:音乐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文考成绩(含固定照顾加分)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低本科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

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费(元/生·年)美术学本科四年18000动画本科四年18000音乐表演本科四年18000音乐表演(舞蹈方向)本科四年18000环境设计本科四年待定产品设计本科四年待定注: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

第五章其他第十一条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奖助学等方面与学院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第十二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第十三条联系方式:学院网址:http://cuc..cn/招生办E-mail:x

其他(一)学费: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规定的学年标准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院将在招生网(http://cuc..cn/zs)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电话:0591-网址:http://cuc..cn/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上街镇大学城学府南路

其他 (一)学费: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规定的学年标准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 (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院将在招生网(http://cuczs..cn)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电话:0591- 网址:http://cuc..cn/ 地址:福建省

其他(一)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规定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前三年学费,每年按18000元预收,第四学年结算。(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院将在招生网(http://cuczs..cn)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电话:0591-网址:http://cuc..cn/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上街镇大学城学府南路邮

其他(一)学费: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规定的学年标准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院将在招生网(http://cuc..cn/zs)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电话:0591-网址:http://cuc..cn/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上街镇大学城学府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