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他事项

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其他事项

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接收优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通知其他事项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或录取后取消入学资格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湖南科技大学纪委监察处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二一年九月二十日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五、其他有关事项1、《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信息登记表》由学位点主管学院负责人填报。一级学科方向跨学院的由方向所在学院与学位点主管学院商议确定后填报。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专业目录时,应对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内容范围做出说明,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3、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可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4、各学院在制定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时必须按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进行,涉及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应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5、如上级政策有变化,将依据新政策进行修改,到时另行通知。请各学院组织专家认真讨论、研究,参照2015年招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按照新的培养方案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制订。

一、要求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按照新的培养方案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制订。2.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须通过研究生院网页进入“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生个人用户输入(见后面操作说明),根据系统栏目提示输入。选课、实践环节及论文研究工作初步安排等各栏目均须填写完整,不能空缺。确认无误后,从系统打印纸质件,经审定签字后交学院秘书2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存入研究生培养档案。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包括系统输入和提交纸质件2份)。

一、要求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按照新的培养方案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制订。2.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须通过研究生院网页进入“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生个人用户输入(见后面操作说明),根据系统栏目提示输入。选课、实践环节及论文研究工作初步安排等各栏目均须填写完整,不能空缺。确认无误后,从系统打印纸质件,经审定签字后交学院秘书2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存入研究生培养档案。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须在9月20日前完成(包括系统输入和提交纸质件2份)。

四、其他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在导师指导下,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个人具体情况制定。2.对跨学科和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主干课程,补修课程在个人培养计划纸质版上用黑色字迹笔补填好,学习方式导师确定。补修课程不录入系统,不计学分。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严肃对待,认真执行,无特殊原因,一律不予更改。4.各学院在9月20日前将《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5.所有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提交个人培养计划,未按要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影响学校正

四、其他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在导师指导下,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个人具体情况制定。2.对跨学科和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主干课程,补修课程在个人培养计划纸质版上用黑色字迹笔补填好,学习方式导师确定。补修课程不录入系统,不计学分。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严肃对待,认真执行,无特殊原因,一律不予更改。4.各学院在9月25日前将《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5.所有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提交个人培养计划,未按要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影响学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