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试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2.对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的处理结果报辽宁省招考办,省招考办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五违规处理一考生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考报名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二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将有关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违规处理

七违规违法处罚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省统考和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本办法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科目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

违规违法处罚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省统考和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违规违法处罚

违规处理(一)考生、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考报名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二)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将有关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工作人员有

六违规违法处罚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省统考和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省统考校考中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考生各考点市招考办设点院校应及时向辽宁省招考办上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辽宁省招考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被认定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情节严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违规处理 体育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对在专业考试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涉考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

违规违法处罚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省统考和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违规处理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试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2.对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