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报考条件(一)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公布的《南京工业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并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招生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均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系统上进行,同时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二)

二、报考条件(一)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以及会计硕士(定向生)除外):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定向培养硕士生。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考生的体检标准按教

五、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具备以下(1)、(2)项中的一项:(1)报名时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2)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生(迟须在2015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3.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只接受具有全日制医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背景的考生。4.身体健康。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名须为考生所报考的导师)。6.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认

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3.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体检要求;5.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的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我校不接收取录取时未修满本科学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学生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定向培养

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本科生和(国家承认的)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4)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招收,请详见第四条)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

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3.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体检要求;5.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的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我校不接收录取时未修满本科学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学生报考;在校研究生报

一、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2、具备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学历。3、同等学力考生:(部分允许专业,请详见第五条)(1)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2)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4、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6、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

一、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