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接收推免生的申请材料:凡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报考南京工业大学2015年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生,需在复试时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4、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报到时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第二十七条录取通知书将在通过审核后于2018年6月寄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取消其录取推免生资格:(1)不符合推荐基本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2)入学前未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3)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4)入学报到前,受到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限内。

第二十四条录取通知书将在通过审核后于2019年6月寄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取消其录取推免生资格:(1)不符合推荐基本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2)入学前未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3)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4)入学报到前,受到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限内。

5.对于外省高校的推免生及在外省实习的本校推免生,参加复试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对于在省内非南京市高校以及在省内非南京市实习的本校推免生,参加复试后一次性给予200元差旅补助(以车票为凭据)。

(5)对报考我校、综合成绩位列本科专业第一名的本校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4)对报考我校基础医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3)来自“985”、“211工程”大学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6)对于雅思成绩已经达到6.5分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一次性奖励3000元。

(6)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校后享有优先选择我校博导和名教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