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其它高职(专科)专业有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的按文化成绩排序投档。
(一)本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2.上述院校之外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投档。省外院校进行了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关联招生院校提供的专业成绩,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关联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按计划录取线上志愿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业按美术大类关联省美术统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按美术类专业计划总数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招生院校提供的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对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院校,随本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进行录取。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且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省文理类本科二批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高职(专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1.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其它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
在全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其它院校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不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有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的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招生院校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新生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依据新生录取名单,将新生录取通知书直接邮寄给考生本人,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五)报送合格考生库1.省内院校于2015年5月30日前、省外院校于6月5日前,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WEB方式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数据库结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各高校上报的数据库里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数据库里的一致。2.

第一章总则为做好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第二条学校名称:齐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4276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第四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第六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章丘市大学园区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邮编:250202联系电话(传真):0531-监督电话:0531-E--mail:qlnuzhaoban@网址:http://www..cn/

第八条学校概况:齐鲁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在章丘美丽的百脉泉畔建有新校区。学校前身系创建于1948年的山东教育学院,2010年4月,改建更名为齐鲁师范学院。建校66年来,学校植根齐鲁文化之沃土,采撷齐鲁大地之灵秀,秉承“博学明道、崇德象贤”的校训,坚持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的办学方针,不断深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在办学条件、学科建设、

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文考生参加文史类、艺术理考生参加理工农医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自行划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2.其它院校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

(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自行划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2.其它院校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章招生录取第十一条录取原则: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按照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发放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有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填报相应的专业,录取时将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专业排名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音乐类本科专业需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

投档录取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其它高职(专科)专业有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的按文化成绩排序投档。具体投档办法另文通知。招生院校依据新生录取名单,将新生录取通知书直接邮寄给考生本人,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1.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其它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在全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其它院校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投档录取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其它高职(专科)专业有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的按文化成绩排序投档。(一)本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