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困生依照规定按在校生5%分配各系(部);
(二)困难生依照规定按中学生15%分配各系(部)。
(一)特困生认定标准及范围
家庭人均收入在我院所在地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特困生: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且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对象、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5.其它特殊情况导致经济十分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
(二)困难生的认定标准及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困难生:
1.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2.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3.父母为残疾人或有重病在身,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4.双亲或一方下岗(失业)、生活特别困难者;
5.家庭经济困难且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6.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

时间节点1.10月22日-11月1日,学生申请。2.11月3日-11月10日,各系(部)审核并公示。3.11月11日-11月15日,学院审批。4.11月16日-11月20日,上报省教育厅。各系(部)评选时必须严格按照组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等级来进行评选和审核,确保获助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一)特困生认定标准及范围家庭人均收入在我院所在地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特困生: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且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对象、难以维持基本

2、确保受助学生符合资助条件各系部严格按照评定标准,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考虑学生道德品质、学习表现、日常消费等情况,进行评定,坚决杜绝一言堂、平均主义和以票决人,切实将指标落实到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名额分配的科学、公平、合理。

严格评审条件,确保受助学生符合要求1、确保受助学生学籍符合规定。各系部在组织申请前,要明确告知学生,必须有正式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才能申请。系部在公示受助名单前,要将受助名单与学院教务系统中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受助学生都有正规学籍且相关信息准确无误。2、确保受助学生符合资助条件各系部严格按照评定标准,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考虑学生道德品质、学习表现、日常消费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一)特困生认定标准及范围家庭人均收入在我院所在地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特困生: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且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对象、难以维持基本

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2015年9月20日

1、2015、2016、2017级在校生中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经省扶贫办审核已确认可受助的学生参加本次国家助学金评选。已报送至上级部门但未正式获得反馈结果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本次不参评,待上级资助主管部门确认结果后另行通知。3、不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可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以获得资助。

受助学生人数(一)特困生依照规定按在校生5%分配各系(或辅导员);(二)困难生依照规定按中学生15%分配各系(或辅导员)。

受助学生人数(一)特困生依照规定按在校生5%分配各系(部);(二)困难生依照规定按中学生15%分配各系(部)。

受助学生人数(一)特困生依照规定按在校生5%分配各系(部);(二)困难生依照规定按中学生15%分配各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