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5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依据本人意愿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并按规定的时间到各高职(专科)院校参加技能适应性测试。考生也可于3月10日前到高职(专科)院校提出申请。
高职(专科)院校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核,使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考生填写高考报名号、中学学籍号、身份证号、姓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高职(专科)院校于4月5日前统计上传省教育厅会考办核对(联系电话:0851-85910017)。参加全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省统考成绩作为相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参加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招生。各高职(专科)院校于4月10日前技能测试完毕。高职(专科)院校不得录取未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

5、“3+2”分段制考试“3+2”分段制考试由相关高职(专科)院校按与中职学校联合制定的培养方案,在转录前组织合格性考试。

4、五年一贯制考试考生参加市(州)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考生的文化成绩,以初中升学考试科目成绩记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安排,考试时间应在全省初中升学考试之前进行。

4、五年一贯制考试考生参加市(州)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考生的文化成绩,以初中升学考试科目成绩记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安排,考试时间应在全省初中升学考试之前进行。

3、中职单报高职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数学各科满分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为4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

3、中职单报高职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数学各科满分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为4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

(一)分类考试招生进一步加大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力度,确保分类考试招生成为省内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录取主渠道。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1.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要求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分类考试招生,高职(专科)院校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2.参加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4.贵州省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名册(普通高中毕业生)

1、分类考试招生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5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依据本人意愿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并按规定的时间到各高职(专科)院校参加技能适应性测试。考生也可于3月10日前到高职(专科)院校提出申请。高职(专科)院校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

1、分类考试招生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5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依据本人意愿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并按规定的时间到各高职(专科)院校参加技能适应性测试。考生也可于3月10日前到高职(专科)院校提出申请。高职(专科)院校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

1、分类考试招生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5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依据本人意愿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并按规定的时间到各高职(专科)院校参加技能适应性测试。考生也可于3月10日前到高职(专科)院校提出申请。高职(专科)院校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