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考试报到:2016年3月4日上午8:30请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生)、硕士学位证书及高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日语考生)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报到(具体事宜另行详细通知)。请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生)、硕士学位证书及高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日语考生)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报到(具体事宜另行详细通知)。请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生)、硕士学位证书及高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日语考生)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报到(具体事宜另行详细通知)。

2.考试时间:2016年3月5日—3月6日(各科考试时间另行详细通知),复试事宜待初试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另行通知。

3.报考类别:考生报考时,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①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时学校统一发放派遣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在职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且档案中需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及工资关系转出的介绍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在学校办理学生医保,原工作单位职工医保不予保留,必须转为学生医保。②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所在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3.报考类别:考生报考时,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①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时学校统一发放派遣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在职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且档案中需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及工资关系转出的介绍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在学校办理学生医保,原工作单位职工医保不予保留,必须转为学生医保。②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所在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职务聘任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证明公章);②7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由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职务聘任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证明公章);②7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由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的报名条件:除具备上述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者应届毕业硕士生的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1、3、4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的报名条件:除具备上述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者应届毕业硕士生的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1、3、4、5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除具备上述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者应届毕业硕士生的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1、3、4、5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8.同等学力考生职称、成绩及论文证明材料(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交):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职务聘任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证明公章);②7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由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盖章);③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发表的2篇或2篇以上系列科研论文;

11.同等学力考生职称、成绩及论文证明材料(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交):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职务聘任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证明公章);②7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由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盖章);③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发表的2篇或2篇以上系列科研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