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
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升本免试录取申请表,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免试录取申请表于4月5-6日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4月7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专业考试科目分值会计学理科综合(高等数学、英语)150专业综合(会计学基础、中级财务会计)150自动化理科综合(高等数学、英语)150专业综合(电路、模拟电子技术)150

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层次科类招生类别计划数备注 合计 170 080801 自动化两年 本科 工学 电子信息大类 80 120203 会计学两年 本科 管理学 财经大类 90

照顾政策1.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3.获得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

照顾政策1.获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学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2.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3.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

4.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4.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照顾政策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的10%。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升本免试录取申请表,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

照顾政策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升本免试录取申请表,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免试录取申请表于3月12-13日现场报

照顾政策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升本免试录取申请表,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免试录取申请表于3月26-27日现场报

照顾政策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升本免试录取申请表,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免试录取申请表于4月5-6日现场报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