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材料报送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3年度中职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中职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职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有关中职学校将以上材料按考生排名顺序及推荐学校分别装订成册。
中职学校在2016年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给相应本科院校(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本科院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职学校负责解决)。
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免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梧州学院2016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见附表1)、有关证明材料报我校审核,我校将于4月7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通过审核的免试者名单。已通过我校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者如文化联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录取分数线,将直接列入我校预录取名单并优先录取。

学校情况学校全称:梧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54。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北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新民里13号(师范学院校区);我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专科生、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二)联系电话:学校招生办:0774-、(传真)。

招生工作程序(一)我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录取要求。(二)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意义和有关录取政策。(三)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我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严格招生,并提出推荐名单,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四)我校及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拟录取上报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五

2019年梧州学院8所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联合考试招生简章申报证明材料

4.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并缴纳考试报名费(1)打印的《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1份;(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3)考试报名费:文化考试100元/人,职业技能考试100元/人(按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

(五)材料邮寄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招生办公室古老师收,电话0774-,邮政编码:543002。附表1:梧州学院2015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志愿学校一志愿学校二专业一专业一专业二专业二本人手机(非常重要)固定电话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录取通知书收信人姓名邮政编码申请理由考生签名:年月日申请免试证明材料考生在报名时

(四)推荐材料及要求。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2年度中职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中职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职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有关中职学校将以上材料按考生排名顺序及推荐学校分别装订成册。各试点本科院校接收中职学校

2019年梧州学院8所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联合考试招生简章报考材料报送

校长实名推荐要求及报送材料要求(一)各中职校须按2015年度应届毕业生总数10%的比例择优推荐毕业生并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实名向我校推荐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技能较好的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应优先作为推荐报名的对象:1.获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2.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者。中职专业所在大类方向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

推荐材料报送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材料报送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3年度中职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中职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职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有关中职学校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