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27.省卫生厅、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制定《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4号)执行。
28.各县(市、区)应成立招生体检组,设立招生体检站,具体负责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招生体检站进行。主检医师须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规范且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省、市建立中心体检组,负责对疑难问题的处理和复查;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指定一所终检医院,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终裁定。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29.高校可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答案来源于: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答案来源于:2019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单独招生方案

②《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复印件,迟于2019年4月27日前提供)。对不符合空中乘务专业身体健康要求的或在规定时间未提交体检结果材料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备录取。《诚信考试承诺书》、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调查申请函》等材料由考生在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网”相关栏目自行下载。

26.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26.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26.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26.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