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城市艺术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1.造型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7.艺术学理论专业录取办法:①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②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4.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一)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艺术设计、建筑类、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报考要求:1.报名方式: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缴纳报考费(确认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网报后考生必须本人进行现场确认并拍照,同时领取准考证;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2月15日(全天24小时),报名网址:http://;3.现场确认及拍照时间:2016年3月1日、2日

实验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3名。

实验艺术专业: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2、专业名次录至47名。并列4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02分。

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实验艺术专业录取办法调整为: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8.实验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实验艺术专业录取办法调整为: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