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综合面试150分。综合面试由实验操作考核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其中:1).实验操作(90分):考查学生化学实验基本技能、实验动手能力等。测试地点:实验楼412测试时间:2017.03.25,8.00-17.00,具体测试时间报到时抽签决定。2).专业综合面试(60分):按专业分组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及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测试地点:化生楼202、211、212、215。测试时间:2017.03.25,8.00-17.00,具体测试时间报到时抽签决定。(1)专业

2).专业综合面试(60分):按专业分组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及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测试地点:化生楼202、211、212、215。测试时间:2017.03.25,8.00-17.00,具体测试时间报到时抽签决定。(1)专业课笔试150分。采用闭卷方式,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进行,时间3小时。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具有文字记录及显示功能的电子产品。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2)综合面试150分。按专业分组进行,重点考察考

3.专业课笔试低于9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外语测试缺考、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同等学力加试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本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本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

(2)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综合面试及外语面试时间为3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到当天公布。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工程(专业学位)面试时间为3月23-24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到当天公布。

(2)综合面试小组按招生学科(专业)组成复试综合面试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综合能力、诚信及思想品格等进行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外语考核可以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单独进行时,考核小组由不少于2名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坚持回避原则,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命题、面试小组成员组成由领导小组审批。

(四)综合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三部分,满分170分。同等学历考生须参加加试课程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像。答案来源于:2019年北京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4)综合面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时间:复试日当天下午13:00-17:00。各复试小组地点:风景园林学科一组(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专硕):园林楼609室风景园林学科二组(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专硕):园林楼407室林学学科一组(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森林培育、林业专硕):园林楼902室林学学科二组(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森林培育、林业专硕):园林楼909室

(四)综合面试满分17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70分,每生不少于10分钟)、外语听说能(50分,每生不少于4分钟)、实践(实验)能力(50分,每生不少于1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像,每名考生每个环节都不能遗漏,保证每名考生各个环节的复试时间。注: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

(四)综合面试满分17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70分,每生不少于10分钟)、外语听说能(50分,每生不少于4分钟)、实践(实验)能力(50分,每生不少于1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像,每名考生每个环节都不能遗漏,保证每名考生各个环节的复试时间。统一安排考生在备考室等待复试,考生随身携带物品须上交统一管理,并保持复试秩序。注: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

4、综合面试(1)笔试时间:2017年3月27日8:00-9:00地点:教A107时间:2017年3月27日8:00-9:00地点:教A107(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时间:2017年3月27日9:30-12:00地点:生物楼115室和121室时间:2017年3月27日9:30-12:00地点:生物楼115室和121室(3)面试时间:2017年3月27日13:30-17:00地点:生物楼218会议室时间:2017年3月27日13:30-17:00地点:生物楼218会议室(一)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27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