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中职单报高职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数学各科满分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为4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

3、中职单报高职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数学各科满分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为4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

(六)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职单报高职考试: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者经能源部门审查合格的煤炭企业优秀青年;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六)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职单报高职考试: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录取工作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一)普通高考。在参加高考的考生中,依据其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

(四)中职推优中职学校推荐主科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达良好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对口专业学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和职业技能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中职学校要优先推荐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被推荐学生不占省教育厅下拨给学校的推优计划。

(三)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毕业生对口报考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普通高考省内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录取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高职(专科)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普通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在投档线上择优录取。

2.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录取工作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