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力度,确保分类考试招生成为省内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录取主渠道。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1.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要求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分类考试招生,高职(专科)院校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参加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高职(专科)院校自主组织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并按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各高职(专科)院校的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经审核批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3.中职单报高职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数学科目满分各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为4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

5、“3+2”分段制考试“3+2”分段制考试由相关高职(专科)院校按与中职学校联合制定的培养方案,在转录前组织合格性考试。

3、中职单报高职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数学各科满分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为4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

(一)分类考试进一步加大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力度,确保分类考试成为省内高职(专科)招生录取主渠道。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1.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分类考试招生,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自主组织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2.参加全省中职单报高职

9.2017年分类招生报名考生(高中毕业生)统计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16年月日附件1:贵州省2017年中职推优录取名册序号报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推优学校名称录取院校代码录取院校录取专业学制语文数学外语填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2017年月日备注:1.报名号填写推优考生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报名号,院校代码填写录取院校的5位国标码;

1、分类考试招生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5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依据本人意愿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并按规定的时间到各高职(专科)院校参加技能适应性测试。考生也可于3月10日前到高职(专科)院校提出申请。高职(专科)院校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

1、分类考试招生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5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依据本人意愿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并按规定的时间到各高职(专科)院校参加技能适应性测试。考生也可于3月10日前到高职(专科)院校提出申请。高职(专科)院校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

(一)分类考试招生进一步加大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力度,确保分类考试招生成为省内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录取主渠道。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1.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要求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分类考试招生,高职(专科)院校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2.参加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4.贵州省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名册(普通高中毕业生)

1、分类考试招生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5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依据本人意愿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并按规定的时间到各高职(专科)院校参加技能适应性测试。考生也可于3月10日前到高职(专科)院校提出申请。高职(专科)院校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