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复试安排、规定和要求1、按一级学科(含单列的环境生物学、环境医学工程)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组,复试工作组组长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院长担任,纪检监察组组长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党委书记担任。2、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初试考试科目的第3门,科目代码为3字开头编码,考试时间180分钟,允许带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该成绩计入初试总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2)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考

2、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初试考试科目的第3门,科目代码为3字开头编码,考试时间180分钟,允许带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该成绩计入初试总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2)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考核(含硕士阶段学习情况、论文、科研、获奖和专家推荐意见审查情况、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学科综合知识掌握程度、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等考核)、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考试时间30分钟。

一、各学科招生计划安排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160819矿业工程:17(含“申请-审核制”已招生2人)0806冶金工程:32(含“申请-审核制”已招生3人)0802机械工程:19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不含环境医学工程、环境生物学):26(含“申请-审核制”已招生5人)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200801力学:18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160830Z2★环境生物学:15(含“申请-审核制”已招生4人)0830Z1★环境医学工程:11合计:190(含“申请-审核制”已完生计划14人)

四、复试安排、规定和要求1、按一级学科(含单列的环境生物学、环境医学工程)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组,复试工作组组长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院长担任,纪检监察组组长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党委书记担任。2、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昆明理工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初试考试科目的第3门,科目代码为3字开头编码,考试时间180分钟,允许带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该成绩计入初试总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2)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考

2、复试名单符合以上复试基本条件的考生共有209人,具体名单详见《昆明理工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昆明理工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初试考试科目的第3门,科目代码为3字开头编码,考试时间180分钟,允许带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该成绩计入初试总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2)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考核(含硕士阶段学习情况、论文、科研、获奖和专家推荐意见审查情况、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学科综合知识掌握程度、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等考核)、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考试时间30分钟。

五、各学院所在校区及校区地址、联系电话如下: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电话:0871-65186335)、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电话:0871-6518563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0871-65180215)、管理与经济学院(电话:0871-65198887)、质量发展研究院(管经学院楼一楼;电话:0871-65090295)。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电话:0871-65939017)、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话:0871-65916599)、环境科学与工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2、复试名单符合以上复试基本条件的考生共有209人,具体名单详见《昆明理工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一、招生计划安排本年度全校招生计划总人数按163人进行安排,各学科具体招生人数如下: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130819矿业工程:130806冶金工程:260802机械工程:16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不含0830Z1环境医学工程、0830Z2环境生物学):21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70801力学:15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230830Z2★环境生物学:110830Z1★环境医学工程:8合计:163

四、录取1、复试阶段的专业课(科目代码为3字头开头编码)笔试考核成绩计入初试总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复试成绩以综合面试成绩为准。2、录取以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0.5+复试成绩×0.5。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专业课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复试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学科没有合格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