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违规情况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 3月12日-3月26日 | 考生网上报名。报考网址:http://www.lnjg.edu.cn/sub/zs/ |
| 3月27日- 3月28日 | 报名资格审查。 |
| 3月29日 8:00 | 登陆我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http://www.lnjg.edu.cn/sub/zs/ |
| 3月30日- 3月31日 | 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 |
| 4月3日-4月6日 | 登陆我院网站打印准考证。http://www.lnjg.edu.cn/sub/zs/ |
| 4月8日 | 组织考试 |
| 4月9日-4月10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 4月11日 | 登陆我院网站查询成绩。http://www.lnjg.edu.cn/sub/zs/ |
| 4月11日-4月13日 | 录取。 |
| 4月14日 | 发布录取结果。http://www.lnjg.edu.cn/sub/zs/ |
| 4月20日前 | 向辽宁省招考办上报预录取考生名单 |
| 4月20日-4月25日 | 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来我院领取) |
1、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详见招生对象说明。
2、《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报考条件:在职人员考生,应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的工艺美术行业从业人员,如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推荐的优先考虑;中职考生,应为中职艺术类相关专业学生。
3、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2日8:00时-3月26日24:00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3、志愿设置:设三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4、报名程序:
(1)普通高中生、中职生:
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lnjg.edu.cn/sub/zs/),按流程在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一步:注册。用身份证号码(十八位)和本人姓名注册,设置密码。
第二步:登录。使用身份证号码(十八位)和设置好的密码进行登录。
第三步:填写报名信息表,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
第四步:修改报名信息表(如无需修改此步骤可省略)。
(2)在职人员:
考生如有工艺美术大师推荐的,请携带《工艺美术大师推荐表》、推荐人的工艺美术大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报名。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核日程表
| 考生 类别 | 考核科目 | 考核方式 | 考核时间 | 考核日期 | 考核地点 |
| 应往届高中生 | 语文、数学、综合素质 | 笔试 | 8:30-11:30 | 4 月 8 日 |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
| 面试(旅游管理、交通枢纽运营管理专业) | 现场 考核 | 13:00-16:00 | |||
| 应往届中职生 | 技能测试 | 现场考核 | 8:30-11:30 | ||
| 面试 | 现场考核 | 13:00-15:00 | |||
| 在职 人员 | 语文、历史 | 笔试 | 8:30-10:30 | ||
| 速写 | 绘画 | 11:00-12:00 |

违纪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一)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命题及考核办法1、命题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学校根据高职特点和我院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考试大纲并命题。考试大纲3月15日在我院网站发布。2、考核办法普通高中生和在职生:考核分为文化课和综合素质考核(旅游管理、交通枢纽运营管理专业另外加设面试)。应往届高中考生和在职考生分开进行,满分为300分。考核内容详见考核大纲说明。(1)文化课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

2、考核办法普通高中生和在职生:考核分为文化课和综合素质考核(旅游管理、交通枢纽运营管理专业另外加设面试)。应往届高中考生和在职考生分开进行,满分为300分。考核内容详见考核大纲说明。(1)文化课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在职人员考试科目为语文、历史,各科满分均为100分。(2)综合素质考核: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的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

第十三条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2、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

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办法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违规情况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二违规处理办法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违规情况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