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气象学”专业两个面试小组成绩的调整说明。为了消除不同面试小组成绩的差异,保证两组成绩均分与标准差相同,作如下换算:设:面试一组的平均分为P1,标准差为S1;面试二组的平均分为P2,标准差为S2;若面试一组考生成绩为X1,面试二组考生成绩为X2,则终调整后复试成绩分别为:

4、面试程序:(1)面试抽签抽签地点和时间详见复试通知书。“气象学”考生面试分两组进行,由学生抽签决定所在面试小组和面试顺序,“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2)面试安排A:面试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书,请全体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3月28日上午8:40前抵达指定地点候考,迟到15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候考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候考,不得随意离开。注: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侯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B、轮到进行面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提前到指定办公室验证身份证、准考证,抽取专业知识题2道、创新及应用能力题1道、英语口语题1道,准备5分钟后

(1)面试抽签抽签地点和时间详见复试通知书。“气象学”考生面试分两组进行,由学生抽签决定所在面试小组和面试顺序,“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成绩的评定:1、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成绩由专家组成员当场逐项打分,分别计算总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2、“气象学”专业两个面试小组成绩的调整说明。为了消除不同面试小组成绩的差异,保证两组成绩均分与标准差相同,作如下换算:设:面试一组的平均分为P1,标准差为S1;面试二组的平均分为P2,标准差为S2;若面试一组考生成绩为X1,面试二组考生成绩为X2,则终调整后复试成绩分别为:

3、复试时间及地点(1)复试笔试时间安排在3月25日下午1:30—5:00,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2)复试面试时间安排在3月28日上午8:50正式开始,面试候考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2、复试内容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1)笔试即专业课书面考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气象学”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为F04《动力气象与数值预报》,“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专业为F06《气候学与气候统计》,考试大纲均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等。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

九、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大气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2017年3月21日

七、监督和复议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八、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一、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大气科学学院2017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专业招生计划(136)复试名额(164)合计推免统考专项合计推免统考专项气象学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