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条复试内容和程序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为三部分之和,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分(卷面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10分,综合面试占40分。复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复试合格。(1)专业课笔试。重点考察对相关专业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测学生是否具备继续学习深造的学科基础。专业课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2)外语听力与口语。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并当场回答,外语听力、口语满分为10分。(3)综合面试。该部分由专业素质与能力、学习经历与志向、综合素养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其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法学院2017年3月21日附:复试工作具体安排一、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组长:喻中领导小组成员:喻中、米新丽、张世君、张益铭2、法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刘影联系电话:83952240二、复试时间和地点专业笔试:2017年3月24日周五下午14:00-16:00地点: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启铸恭温楼E310教室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法学理论启铸恭温楼E302B教室学术型硕士面试:2017年3月25日周六上午8::30

第四条复试成绩的评定1、专业课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评阅试卷。2、考生回答完问题后,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再据此计算出其平均得分,每位考生的平均得分为其复试面试成绩得分。复试小组成员在本组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复试成绩上报学院。3、符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加分政策的考生,需自行向学院提出加分申请,并同时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确定能否加分。4、复试合格的考生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为总成绩,并以总成绩的排名作为拟录取依据。

第二条复试基本要求1、参加复试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并经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体检。凡未经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体检,或资格审查与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不予录取。2、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总量控制,在维护考生合法权利的基础上,严格复试程序,公平公正,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3、学院根据缺额情况和学校关于接受调剂考生的原则,接受适量的校外调剂生源参加复试。

第一条复试组织管理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2、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统一要求,学院依据复试专业和复试人数成立复试小组,每一个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教授、副教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2、按照首都经贸大学的招生要求,法学院录取的标准如下:(1)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其中所指的总成绩由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即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x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x复试成绩权重(50%)。(2)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被直接淘汰。

一、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组长:喻中领导小组成员:喻中、米新丽、张世君、张益铭2、法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刘影联系电话:83952240

(四)同等学历加试情况 社会工作专业同等学历需于笔试后(3月22日15:30)进行加试。 1.加试科目一:社会学。参考书目:孙立平等编写,《社会学导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加试科目二:社区社会工作。参考书目:徐永祥主编,《社区工作》,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同等学力加试3月24日上午8:30-11:30;明辨楼209。3月24日上午8:30-11:30;明辨楼209。3月24日上午8:30-11:30;明辨楼209。

2、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生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学院确定,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三小时,满分为100分,任何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