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含春季高考)。录取时间:7月27日—8月7日。

(四)本科二批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录取时间:7月26日―8月6日。

(四)本科二批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录取时间:7月25日―8月4日。

(一)录取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1.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院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艺

3.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高职)批(1)投档比例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本科一批、二批中的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省属专科(高职)高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低于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2)模拟投档文理类本科一批、二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均模拟投档2次。第一次,按照已公布招生计划1∶1、1

3.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高职)批(1)投档比例。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自行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本科一批、二批中的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的105%投档。省属专科(高职)高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低于公布招生计划的105%投档。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自行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本科一批、二批中

(四)本科二批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录取时间:7月26日—8月6日。

4.本科二批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含春季高考)。录取时间:7月27日—8月7日。

(2)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第二次划线方法与本科二批第三次划线相同。 专科(高职)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划定。

3.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高职)批(1)投档比例。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自行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本科一批、二批中的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省属专科(高职)高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低于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2)模拟投档。每批次均模拟投档2次。第一次,按照已公布招生计划1∶1、1∶1.05、1∶1.

(一)录取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1.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院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