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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绍兴文理学院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特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术科考试、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浙江省要求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2017年绍兴文理学院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公告体育专项测试、术科考试、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浙江省要求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19:44:25 解决时间:2018-03-24 15:07

满意答案

2.体育专项测试、术科考试、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浙江省要求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欢迎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前来参加测试。

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 2018-03-2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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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7 15:57

招生专业:体育教育(师范)-台州学院


学制::四年 2019年我校面向浙江省计划招收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人数不超过18人。 二、报考条件 1.在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的证明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2.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特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测试及特招生规定项目(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武术、足球、游泳、体操)专项测试,要求测试成绩均合格。我校不另行组织测试。 三、录取办法 1.凡术科和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特招生文化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我校体育特招生志愿。 2.我校严格按照体育特招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录取规则为:在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文化考试成绩过线,特招生专项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体育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省:按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其余省份: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对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19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杭州师范大学2019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19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4.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19年选拔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校学习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5.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9年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专业普通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的95%,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报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普通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的90%,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A的个数从多到少择优录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考生终取得的成绩)。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A的个数仍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电子商务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第二十四条2019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具体录取办法浙江省、上海市按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其余省份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浙江省以外的其它省份,下列专业实行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 1.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按专业招生,按汉语言文学类培养; 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应用统计学按专业招生,按数据科学与统计类培养; 3.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生态学按专业招生,按生命科学类培养; 4.休闲体育按专业招生,按体育类培养; 5.绘画按专业招生,按美术学类培养; 6.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按专业招生,按设计学类培养; 7.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社会工作、行政管理按专业招生,按政治社会管理类培养; 8.经济学、金融工程按专业招生,按经济学类培养; 9.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按专业招生,按管理学类培养; 10.化学(师范)、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制药工程按专业招生,按化学类培养; 11.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网络营销方向)、物流管理按专业招生,按电子商务类培养; 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信息服务方向)、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按专业招生,按信息技术与国际服务工程类培养。 进校后,专业分流及转专业办法具体参照《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办法》(试行)和《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转换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学校设有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具体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19级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http://www.***.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 第三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招生热线:0571-28865518(2019年6月10日起开通) 0571-28865193 招生办公室邮箱:hsdbkzsb@***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体育教育专业-杭州师范大学

健美操方向:①基本形态 ②专项素质 ③成套动作 网 球方向:①专项素质 ②专项技术 ③实战能力 羽毛球方向:①专项素质 ②专项技术 ③实战能力

体育教育(师范)--本科--学制四年-台州学院


培养目标::能胜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有信念、善学习,强能力,精技术,爱创新”的复合型体育教育人才。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人体生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心理学、学校体育学、田径、球类、体操、武术、体育社会学、体育测量与评价、运动训练学等。
就业去向::各类学校的体育教育工作及各单位、社区的体育活动组织与管理。

体育教育专业:-北京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小学体育教师或社会体育工作者;小学幼儿园任教或从事体育行业工作。
学制::三年

体育教育(师范)-温州大学

体育教育专业为四年制师范类本科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宽厚的体育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师范技能和体育运动技能,能从事学校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竞赛组织等工作的体育专业应用型人才。 体育教育专业拥有体育教育训练学硕士授权点、体育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点、体育教育硕士点。该专业相继被评为浙江省高校重点专业、温州大学重点建设专业,体育学被评为温州大学A类重点学科,拥有浙江省精品课程和学校精品课程多门。该专业还拥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和温州市健康体适能实验室,为教学、科研和学生实践提供良好的平台。 体育教育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实力强大。现有教授10人、副教授16人,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多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数百篇,出版专著、教材几十部。 近年来,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在全国和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屡创佳绩,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专业水平。体育教育专业社会需求量大,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强,近几年该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5%以上。

体育教育(师范)(四年制本科)-湖州师范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强能力、复合型”为特色,培养能胜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初步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体育教育人才。
主干课程::学校体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管理学、田径与户外运动、球类运动、体操与健美运动、武术等。
就业去向::适合到各级学校从事体育教学、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以及体育管理和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

浙江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浙江师范大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热爱教师职业、深具人文情怀、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技能娴熟、实践创新能力强的优秀语文教师,以及从事科研、管理、文艺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 体育教育专业导论、球类运动(排球)、体操(一)、体操(二)、健美操、球类运动(篮球)、武术、定向运动、球类运动(足球)、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社会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健康教育学。 办学条件 本专业前身为浙江体育学院体育专业,1962年并入浙江师范学院,设立体育教育专业,已有54年的办学历史,为浙江省历史久的体育专业。2003年成为浙江省首批100个重点专业中唯一的体育专业,至今已培养4000余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生的质量受到广泛认可,社会美誉度在省内同类院校中长期名列前茅,在国内高校体育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高级职称人数、博士学位人数、海归教师人数在同类院校中位于省内领先、全国前列。现有教授15人,副教授28名,博士16名。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全国高校、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教育部国培计划专家1人,教育部中小学体育国家督导团成员1人,国家教师资格培训考试专家1人。 办学成果 省内高考投档线连续五年保持第一。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率同专业全省第一(2016年为96.03%)历届省大学生运动会体育专业组成绩稳居第一。毕业生的质量受到广泛认可,社会美誉度在省内同类院校中长期名列前茅。自2004年以来每年举办师范教学技能“基本功”大赛,形成了学生教学技能专长的特点。连续四年获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体育类高奖。学生近5年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1项、省级科技计划2项,省级科技竞赛二等奖4项;获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5项,省级师范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5项。在全国运动会、亚洲室内田径赛、全国田径锦标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高师田径运动会等比赛中获得100多枚奖牌。
就业前景: 中小学体育教师的摇篮,优质师资培养基地。从事学校体育教学、基层运动队训练与竞赛、体育管理与研究工作,以及相关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工作。很多毕业生已成为其工作领域的杰出代表。

招生专业: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体育教育(师范)。-台州学院

(二)招生计划:小学教育(师范)文科20名,理科10名;科学教育(师范)理科30名;体育教育(师范)体育文6名,体育理4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2月25日-3月9日。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 (二)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科学教育、体育教育工作。 (三)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A等4门及以上或者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其余为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只有体育类考生方可报考,且仅招健美操方向,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且健美操比赛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比赛前3名。 四、报考方式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向我校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考生在2016年2月25日-3月9日期间,登录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zsjy.***.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台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三)材料递交方式: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台州学院招生办,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材料递交时间截止2016年3月9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学校只接受EMS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缺一不可): 1.台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申请表须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 3.台州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4.身份证复印件(不能以户口本复印件代替)。 报考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健美操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五、资格审查 (一)学校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情况。 (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2016年3月16日在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六、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收费标准: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二)缴费时间及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于2016年2月25日-3月15日期间缴纳报名费,缴费方式见报名系统中的“报名步骤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2日。 七、熟悉考场 (一)熟悉考场时间:2016年4月2日8:30-11:30。 (二)考试地点:台州学院临海校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 八、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2日下午,笔试。 2016年4月3日,面试。 2.地点:台州学院临海校区。 (二)测试方式 1.笔试: (1)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总计划数的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生需自备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 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总计划数的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不变。 (2)体育教育(师范)专业不进行笔试,考生直接进行面试。 2.面试: 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面试具体内容为:(1)仪态仪表。(2)口头表达。(3)书写展示。(4)特长展示。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面试具体内容为:(1)基本形态。(2)专项素质。(3)成套动作。 (三)成绩评定 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九、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十、录取 (一)录取批次: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第二批提前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专业体育第一批提前录取,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 (二)志愿填报: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台州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 (三)成绩折算: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四)录取办法: 1.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2.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 3.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4.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若第一志愿考生填报我校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十一、其他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6-85137007。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本招生章程由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体育教育(师范)-宁波大学

五、艺术二批:0005

体育教育专业: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省重点专业。-浙江师范大学


培养特色::培养全省中小学优质师资。具备现代化的教育理念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胜任学校体育教学、基层运动队训练与管理、体育科学研究等工作,成为社会所需要的复合型体育人才。
就业前景::从事各类学校体育教学、基层运动队训练与竞赛、体育管理与研究等工作。 社会体育专业:非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校特色专业。
培养特色::培养各类体育活动组织管理、体育产业经营开发等综合性人才。具有现代健身、运动训练、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理念,掌握基本教育理论和教学规律,从事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咨询指导、体育产业经营开发、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
就业前景::健身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体育旅游、社区体育指导、体育产业开发与经营、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宁波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师范)-宁波大学


培养目标::体育教育专业是宁波市唯一一个培养中小学卓越体育教师的本科专业。以培养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学校体育课程与教学、课外体育锻炼和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一定的运动技能和较强的体育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学校体育工作,具有高端职业能力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 专业发展历程:1985年首次招收体育教育专科学生,1994年开始招收体育教育专业本科学生;体育教育专业2010年获批教育部国家特色专业,2012年获批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2016年获批省优势专业,2018年获批市品牌专业;2019年(邱均平)体育教育专业排名9.76%、专业等级5★-,专业位次29/297。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体育教育”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浙江省优势专业和宁波市品牌专业。
主要课程::教教育学、学校体育学、体育课程与教学论、中小学教材教法、体育社会学、体育管理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训练学、田径、体操、篮、足、排球、乒乓球、网球等。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学位
专业特色::注重体育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技能培养的有机结合,在培养过程中,按照“理论学习——观摩学习——实操练习——总结评定——基本功大赛”等方式,形成分段式、“模块”化课程设置体系。已形成了上手快,实践能力强,有一项较强体育教育教学技能,诸项全面发展的培养特色。
就业升学::主要在机关事业单位、各大国有企业、中初教育单位、高校等从事相关的工作。近三年,体育教育专业考研升学率大幅上升,每年均有保研名额。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杭州师范大学

健美操:①基本形态 ②专项素质 ③成套动作 网 球:①专项素质 ②专项技术 ③实战能力 羽毛球:①专项素质 ②专项技术 ③实战能力 足 球:①专项素质 ②专项技术 ③实战能力 篮 球:①专项素质 ②专项技术 ③实战能力 2.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条 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7年高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艺术教育(师范)专业在艺术类提前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在体育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艺术教育(师范)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音乐类省统考专业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 3.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4.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各专业校内投档基准线进行专业投档。 5.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6.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均应认真阅读《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如有不符合此体检标准者,请勿填报师范类专业。 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政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进行。 8.体育教育(师范)专业2018年起不再实行“三位一体”招生。 第二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六章 收费、奖励和资助及相关政策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入校后遵循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奖学助学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学校网址:http://www.***.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bkzs.***.cn 第二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邮编:311121)。 招生热线:0571-28865193(兼传真) 0571-28865518(2017年6月10日起开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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